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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下城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活被起诉
1月6日,原杭州市下城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董事、副总经理任活受贿一案,由拱墅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活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任活利用其先后担任杭州市下城区城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管理科科长,工程部副经理,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董事、副总经理,杭州市下城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标、承接业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素材 | 黄焕
编辑 |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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